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育部 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评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更具弹性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17级起,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为保证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管理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借鉴国内外院校的改革经验,全方位开展学分制改革工作。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以及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全方位深化学分制改革工作。
(一)统筹规划
从2017级学生开始,在总结我校多年“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人才培养、学生管理、教学组织、后勤保障、毕业生就业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
(二)分步实施
分阶段,有步骤的推进学分制改革。遵循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我校开展学分制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重修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充分利用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学习进程。
(三)配套改革
按照学分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从教学、考试、学籍、师资、招生、学生、收费、后勤等诸多管理层面进行配套改革,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构建适应学分制管理需要的新型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四)整体推进
以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重点是有计划、有目标、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学分制改革,构建“按学年注册、以学分收费、满学分毕业、据绩点授位”的教学管理模式;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实施弹性学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引导学生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推进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设和利用好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完善教学激励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的实质是以学生为本。为适应学分制改革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等关系,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整合、共享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选修课程学分比例,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全面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掌握新技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
(二)实行弹性学制
我校普通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5年制专业为4-7年)。
(三)实行以学分绩点为核心的学籍管理
1.学分计量制
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上机)原则上每16个学时计为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为1个学分。
2.学分绩点制
为更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行学分绩点制。学分绩点是学生学位授予、奖学金评定、各类奖励、转专业、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
学分绩点计算。学分绩点依据课程绩点和课程学分计算,在各课程学分绩点基础上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
不同考核方式课程成绩与绩点数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制 |
A(优) |
B(良) |
C(中) |
D(及格) |
E(不及格) |
对应成绩 |
优=90 |
良=80 |
中=70 |
及格=60 |
不及格 |
绩点数 |
4 |
3 |
2 |
1 |
0 |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60 |
绩点数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3.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关于毕业条件要求,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本专业毕业成绩平均总分绩点数达到1.5(含)以上,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即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实行选课制
为实现教学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实行选课制。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根据学分制培养方案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自主选课。
学校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优化教学资源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选修课程的比例,保证选课制的正常实施。
(五)实行免修免听制
学生获得与某门课程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证书,可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相应课程免修申请。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但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参加实验、测试、考试。
重修课程不得申请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育(身体原因除外)及实践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和免修。
(六)实行重修制
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必修课程必须重修,选修课程可重选重修,也可改选其他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应跟班重修。
课程考试已及格,但学生愿意继续深入学习或对已取得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修,其最终成绩可按考核的最高分登记。
(七)实行学分互认制
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分互认机制,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高校之间、专业之间和区域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重要途径。凡与学校签定学分互认协议的高校和学生出国学习期间所修科目的学分,在课程要求上达到了学校课程标准并考核合格,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转换为本校相应课程成绩和学分。
(八)实施学业导师制
制订学生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为每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学业计划、选择课程,教书育人。
(九)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
制定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明确学分收费标准,做好学费收缴和结算工作。
(十)实行学生管理新模式
改革现行学生管理制度,构建与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学生工作管理新模式,以及适应学分制特点的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提高学生管理与服务水平。
五、组织机构与保障
(一)成立深化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深化学分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指导、协调、推进学校学分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召东
副组长:王春阳 杨留栓 张坤书 赵金安
成 员:赵安芳 毕军贤 张洪力 殷站稳 郑豪民 闫继涛
闫 涛 张奉举 赵兴涛 孙方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赵安芳担任。
(二)制定与学分制改革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教务处)
2.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教务处)
3.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教务处)
4.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学生选课管理办法;(教务处)
5.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管理办法;(教务处)
6.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重修重考管理办法;(教务处)
7.河南城建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财务处)
8.有关招生改革方面的文件;(招就处)
9.有关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学生处)
10.有关后勤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处)
(三)明确分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1.教务处(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研究制订深化学分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制(修)订有关自主选课、毕业与学位授予、导师制、学分互认等管理办法,构建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统。成立选课中心,负责全校学分制教学的选课与运行。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完善。推进课程建设,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课程考试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招生就业处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提高生源质量。加强学生尤其是提前或延后毕业学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完善教师岗位评价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人事分配制度,构建有利于深化学分制改革的教师管理机制和人事分配机制。加大教师引进与培训力度,不断扩大教师队伍规模,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学团队建设。
4.学生处(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团委
学生处:改革现行学生管理制度,构建与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学生工作管理新模式。改革传统班级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的作用。修订学风建设、学生评优评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等规章制度,构建适应学分制特点的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
团委: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强化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完善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和第二课堂管理等制度。
5.财务处
建立学分制收费机制。做好收费系统与教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做好学费收缴与结算工作。
6.国资处(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加强各类实验教学条件建设,建立实验室开放制度和实验预约制度,满足学分制实践教学需要,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7.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加强教室和相关教学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障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效益。改革后勤管理与服务方式,构建适应学分制特点的后勤保障体系。
8.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条件、网络条件建设以及教学资源建设,为学分制教学与管理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提供高质量技术和条件保障。
9.各院部
各院部应成立以院(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分制改革实施工作组,制(修)订适应学分制改革要求的教学运行与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制,加大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明确专业教育和毕业要求与标准,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做好毕业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六、实施步骤
学分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建设任务重的系统工程,根据我校实际,学分制改革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
1.制定(修订)学分制教学管理系列文件。
2.启动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完成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
4.启动题库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二)全面准备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
1.完成学分制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完成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和测试工作。
3.完成题库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4.完成对各教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完成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制度修订工作。
(三)试运行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
1.做好2017级普通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模式改革前期准备。
2.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题库管理系统的调整与完善。
3.根据运行情况,修订和调整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和配套改革措施。
(四)全面运行阶段:2017年9月以后
1.全面运行、完善学分制管理模式。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七、附 则
1.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2.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