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以及进行实习(试验)等实验活动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工、本科生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四条 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引导、分级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学院须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二)自主学习: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和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和“在线练习”页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点。

(三)在线考试:各研究院/所、中心自行组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总分100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2日方可重新参加考试。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组卷,考试知识点应涵盖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安全以及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安全等知识,以及防护和急救措施。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组卷时多选题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组织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由学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新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未取得合格证的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老生,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第九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学院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由本人签字,上交学院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十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具体包括:安全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丰富网上学习内容;监督、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学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未取得安全考试合格证的教师,不允许本人及其学生进入实验室;

未取得合格证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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