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管理人员提前15分钟打开机房,任课教学提前10分钟到达机房,明确上机目的和上机要求。
第二条 管理人员打开机房总电源开关,天暗时打开照明电源,打开窗户或空调(风扇),开启教师机及服务器。
第三条 上课学生排队依次进入机房,按指定座位入坐,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条 严格遵守开机顺序:先打开显示器及其他外部设备,再打开主机电源;关机时顺序相反。
第五条 上机操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任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不得自行处理,不得违背操作规程操作,预防事故的扩大。
第六条 学生上机时,应遵守机房纪律,维护机房清洁卫生,严禁吐痰和乱丢废弃物,食品与饮料不得带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举手请示;不得在机房玩游戏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不得使用机房的插座进行任何设备的充电行为。
第七条 C、D盘已被保护,不能存放用户文件,所有用户的文件(源程序)须存放在E或F盘内,否则,用户文件(源程序)在关机后将丢失。
第八条 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不得插接或拔下各种连接线;不准频繁开关电源,关开机间隔在一分钟以上;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如:设置密码、增删软件等。
第九条 关机时须选择Windows系统“开始”→“关闭系统”→“关闭计算机”→“是”,正常关闭计算机。
第十条 下课后,学生必须归位好键盘抽屉,摆放好键盘、鼠标、板凳,有秩序地离开机房。
第十一 条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日志》,实习指导老师认真填写《实训设备记录检查表》。
第十二 条管理人员清点设备、关闭机房总电源,关好窗户、空调、电灯及其它机房设备,并锁好机房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