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低值易耗品是指在一次使用中不改变其形态性能,但又低于固定资产的价格和使用年限标准(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物品,主要包括单位价值800元以下的工具,仪器仪表、家具备品、劳保用品、教学演示器件、小型机械设备、电教及通信器材等。
二、 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册记录准确完整,定期核对检查,保持帐物相符。
三、 每学期末由各实验室根据以往维修情况制订出下学期所需用品清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替换品种及注意事项,交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按每学期实际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条件,经领导批准,由采购人员按请购清单办理集中采购。
四、 各实验室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应指定专人(或兼职)管理,实验室内部应建立领用、交还及定期清点制度,要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做到帐据齐全,保证帐、卡、物相符。
五、 单价不满200元的仪器设备(如扩音机、万用表、计算机配件、工具等)建立低值耐用设备明细账;低值易耗品(如电池、办公文具、纸张等)建立低值易耗品流水账。
六、 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