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系教职工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系学科建设的发展,提升我系的科研实力和水平,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建设经费情况,对和学科建设有关的各类科研和教改业绩进行奖励,特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
一 、 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我系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所获得的自然科学类政府奖,系予以奖励,标准如下:省、部级一等奖5000元;省、部级二等奖3000元;省、部级三等奖2000元;市、厅级一等奖500元。
二、论文奖励
对于以本系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收录、获奖的学术论文,学系将对第一作者予以奖励。
1、论文发表奖励
(1)国内重要学术期刊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2)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2、论文收录奖励
(1)被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每篇奖励1000元。
(2)被ISTP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700元。
三、学术专著、编著奖励
(1)我系为主编编写的教材,主编奖励500元。
(2)我系为主编编写的个人专著,主编奖励800元。
四、科研项目立项及鉴定(含结项)奖励
(1)立项:项目指各类和我系学科建设有关的科研及教改项目。我系作为第一单位立项的省级科技厅项目立项(提供立项文件或通知),奖励500元,地厅级立项200元,院级立项100元,
(2)鉴定:我系作为第一单位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结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奖励1000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奖励500元;
五、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1)精品课程:院级500元,省级2000元;
(2)双语示范教学课程:院级500元,省级2000元;
六、学术讲座
有系学科组安排的学术讲座,每次200元。
七、说明
1、 科研成果奖系指各级政府给予的奖励(包括: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一个项目得多项奖时,按最高奖励计,不重复奖励。
2、论文论著的认定按《河南城建学院论文及著作界定办法》执行。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和用外文发表在国内主办的期刊上的论文,认定为国内重要学术期刊论文。一个论文得多项奖时,按最高奖励计,不重复奖励。
3、被检索收录的论文,作者应提交省部级科技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收录证明。
4、以上各类奖励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科建设的经费数额按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