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主要承担我院的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任务,管理公共计算机实验室。
二、 计算机基础教育是面向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学,其教学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软硬件技术,以及利用计算机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达到这个目标的关键是要按照“以人为本,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来组织教学。
三、 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负责全校非计算机专业的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负责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的课程标准(大纲)制定与修订工作。
四、 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负责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的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计算机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安排与实施工作;负责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程教科研课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 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负责本教学中心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是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实践基地,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在优先保证完成教学及科研任务的基础上,对全校学生开放。
七、 配合教务处承担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考试工作。
八、 完成学校和教务处安排的其它工作。